许昌市司法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来源:发布时间:2015-10-08  查看次数:


 

  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度,许昌市司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3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2015年拟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人员0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3.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82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5.5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

  二、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许昌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了“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据比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减少12.02万元,主要原因是1、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2、公务接待减少 。

 附件:许昌市司法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upload/file/20151228/20151228164623_849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