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许昌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2、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3、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4、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5、指导各县(市、区)委政法委机关和综治办、防范办办公室的工作。6、组织、协调、处理维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维护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委政法委编制数37名,在职人员3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9人,合计42人。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度,市委政法委主要完成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平安许昌创建工作、维护稳定工作,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6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0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万元。2014年度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586 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按照性质分类
1、基本支出:其中人员支出358.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
2、项目支出:行政事业类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办、防范办、维稳办、法学会、督查科、政治部、纪工委、办公室的日常办公、维稳中心值班及赴京信访维稳值班经费和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及先进乡镇的奖励。
二、按照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250万元,商品和劳务支出2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万元,其他支出7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市委政法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4万元、招待费减少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3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2014年未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及燃料费、车辆保险、ETC路桥费、车辆内外部清理。与上年相比减少4万元,减少原因减少公车出行、严格控制油修油耗、鼓励出差乘坐其他交通工具。2014年编制车辆为 7辆。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7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省市县三级各类会议、因公出差、加班、各类调研暗访活动的工作用餐。全年接待60批|次、450余人|次。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4万元,减少原因为本年度进一步落实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接待标准和接待档次进行会议接待。
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upload/file/20151228/20151228155518_0901.xls
2014收入支出决算表:/upload/file/20151228/20151228155607_7949.xls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upload/file/20151228/20151228155734_89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