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法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
二、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三公”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了“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据比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减少4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接待标准和规定对会议接待人员范围、用餐、住宿等进行核实。调研、加班、暗访等工作实现工作用餐。公车运行工作通过严格控制公车出行,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公车封存,倡导出差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等措施,有效的控制了公车运行费用。
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预算公开报表:/upload/file/20151228/20151228160526_984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