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司法局各科室职责分工
来源:发布时间:2014-12-22  查看次数:

许昌市司法局各科室职责分工

 

 职责范围

(一)办公室

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对政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办;负责文秘、信息、机要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政治部(警务处)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的干部人事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的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三)宣传教育科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法制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法制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

(四)律师公证管理科

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律师管理工作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的年审注册工作;承担全市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指导、监督工作。

负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公证员任命及免职的申报和公证员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管理、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

(五)法律援助管理科

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市法律援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基层工作科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全市人民调解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检查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七)社区矫正办公室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参与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履行相关工作程序;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

(八)司法鉴定管理科

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报批工作;负责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工作。

(九)法制科

参与有关法律文件的研究制订,组织起草修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检查和全系统执法监督工作,参与全市仲裁机构的有关工作。

(十)行财装备审计科

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协助局领导办理相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预决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的管理工作。

(十一)处理邪教工作科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防范和处理邪教的工作规划;参与组织指导对邪教类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