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司法局公开承诺书
根据《关于开展“太平官”“老爷官”“懒散官”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许昌市司法局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队伍素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时效观念,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
3、坚持依法行政,推行优质服务。整合办事资源,简化审核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4、规范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事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5、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廉洁从政。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举,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落实细化监督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正确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保证政令畅通。
6、强化宗旨意识,为民务实清廉。加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切实增强公仆意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真实愿望,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如违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