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有力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搭建起了全面依法治市的“四梁八柱”,法治许昌建设提档加速,为打造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日前,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方晓接受记者采访,对我市的司法行政工作作了简要回顾和总结。
把牢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司法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科学内涵,精准把握实践要求,把这一重要思想转化为法治许昌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市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理论培训必修课和重点内容,下发学习计划、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见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召开专题学习会40余场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类培训、调训、讲座78期次,培训人员12316人次。
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许昌建设步伐。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加强整体谋划、顶层设计,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总体规划和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出台《法治许昌建设规划(2021-2025年)》《许昌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常规巡察范围,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着力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
突出提质增效,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市司法局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规律,以科学立法为前提,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确保所立的法规规章都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以严格执法为核心,深化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以公正司法为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监督制约体系,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以全民守法为基础,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党员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紧扣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市司法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法治建设与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以法治促发展、以法治抓改革、以法治保稳定;制订《许昌市政法系统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措施“四十条”》,大力开展“项目为王”“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常态化开展“六防六促”,深化“四治融合”,推进“三零”创建,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问题,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针对下一步的工作,杨方晓表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题主线,聚焦示范创建,聚焦服务群众,提振精神,改进作风,加强学习,勇于创新,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踔厉奋发、奋力前行,以优异实绩献礼党的二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