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司法局强根筑基 全力推进司法所建设
来源:发布时间:2022-06-10  查看次数:

6月7日下午,全省司法所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全省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许昌市司法局立即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推进会。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方晓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深入开展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推动全市基层司法所不断提档升级,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会生讲话的精神实质,认清目前我市司法所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司法所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锚定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以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造更多阵地巩固、保障有力、人员充实的“枫桥式”司法所和五星规范化司法所,不断夯实我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二要理清思路。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站位全局统筹谋划,理清工作思路,按照市局安排部署,抓住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司法所强基创优三年行动、当前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把“枫桥式”司法所和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动落实,制定任务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实施挂图作战,推动我市五星规范化司法所覆盖率大幅提升,司法所全面提档升级,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为基层法治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三要加强协调。各县(市、区)司法局一把手要亲自汇报、亲自协调,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用好用足现有的利好政策,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部门协调对接,切实解决人员、资金、建设用地等重大问题,着力破解我市五星以上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中面临的人员力量薄弱、资金不足、司法所面积不够等瓶颈,为我市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四要履职尽责。全市各基层司法所要全面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要在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社区矫正、落实安置帮教政策等方面下功夫,为基层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要在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上做出新成效;要不断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智能化、精准化服务,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五要严格奖惩。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市局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把五星以上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与县级调解中心、乡(镇、办)、村(社区)人员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配备及调解员办案补贴等落实情况纳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与全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相结合,与评先奖优相结合,实行一票否决。要加大督导力度,适时组织督导组到各县(市、区)对创建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将督导情况及时通报,对创建工作比较落后的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办。

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副职、基层股全体人员及全体司法所长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