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司法行政系统中涌现出的对党忠诚、司法为民、务实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授予我局法制审核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设立以来,法制审核科围绕中心大局,工作成效显著。承担的省法治政府考核工作任务连续三年均获得优秀等次。对市政府交办的各类办法、意见等331份来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400余条。先后对119件市政府合同协议进行法制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600余条。积极参与市政府相关涉法问题处理解决,先后参加各类讨论会、论证会、协调会共130余次。制定《许昌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当月服务和日常备案制度。先后参与市政府有关事项中涉法问题法律事务100余次,代理市政府重大行政诉讼案件50余件。创新工作机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市政府来件采取“四个步骤法”进行审核,力争每一个决定既具备合法性,又具有可操作性,为市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打造为民典范,提升法治审核效率。突出审核程序,严格落实文件制定程序,对政府合法性审查来件3日内完成审核,对临时紧急来件,随来随审,确保全市中心工作有效及时推进。突出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来件直送、来件登记、讨论存档、轮流值守等制度,无论是在工作日、休息日还是节假日,至少安排一名法制审核工作人员在职在岗,随时做好来件审查工作。突出审查重点,在市政府合同协议审查中,做到“五个注重”。由于程序规范,制度完善,审查高效,群众满意,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群众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