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平 宋广军 通讯员 马旭涛 朱新宇
“通过你们的讲解,我不仅懂得了今后卖杏果要考虑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和安全性问题,也深刻体会到安全才是第一位,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这样对自己他人都好。”5月26日,在禹州市鸠山镇闵庄村,村民李某某在听了许昌市司法局普法志愿服务队普法宣讲后感叹地说,出行不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出事后悔也晚了。
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促进平安许昌、法治许昌建设和“三零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当天上午,许昌市司法局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专职律师,成立普法志愿服务队,到禹州市鸠山镇闵庄村开展“法律服务乡村行”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普法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活动中,普法志愿服务队成员结合正在开展的闵庄村第九届杏果采摘节实际,积极向广大村民讲解《民法典》等与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通过典型案例引导村民要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学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不懂法出现购销合同陷阱、商标侵权等损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不利后果。
此外,志愿者还耐心为老年人讲解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基本常识,提醒他们擦亮眼睛,防止上当受骗,守住自己的“钱袋子”;向广大群众宣讲普及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用火用电、预防火灾、暑期孩子防溺水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法律知识,提醒他们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做到事事小心谨慎,确保交通出行安全和家庭生活幸福。
活动当天,共向该村群众发放《民法典》读本、各种普法宣传彩页共计1000余份,发放普法水杯、毛巾和抽纸共计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