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24日,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汪奇志、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处长张艳红等一行,到许昌调研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方晓,党组成员、副局长宗俊超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调研了禹州市、长葛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情况,与司法局、编办、财政局以及城管等放权部门进行了集中座谈,听取了各部门的改革工作汇报。
调研组对许昌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就下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汪奇志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转变观念,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部署,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中央部署,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二要加强保障,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实体化运行。要统筹解决经费不足、人员兼职等问题,确保执法人员下沉到执法大队,能够履行相应职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三要履职尽责,提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各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培训执法裁量标准、执法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文书等内容,促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