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情况专题调研
来源:发布时间:2023-05-10  查看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动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程,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工作安排,5月8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宗俊超带队前往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市检察院、市教育局、魏都区教育局、建安区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及部分学校校长参加座谈。座谈会上,检察院通报了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及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市教育局介绍了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及履职情况,并对当前法治副校长履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魏都区、建安区教育局及学校代表就法治副校长如何更好参与法治校园建设、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分析了当前我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升站位,把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深刻认识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必然要求,是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应有之义,是凸显”立德树人”教育理念的生动实践,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综合施策,推动青少年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模范。依托多样化普法形式,科学调整普法模式,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法治主题班会、法治知识趣味竞赛等形式,积极引导中小学生认真学法,入脑、入心,提升法治素养,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学校要守好普法教育主阵地,结合“平安校园”创建、“法治示范校园”创建,开展多元化、多样化、趣味性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是齐抓共管,合力构建青少年普法大格局。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选拔出真正能为中小学普法教育发光发热的法治副校长;建立涵盖公、检、法、司、教育等多部门的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明晰各方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责任落实,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严格督导考评,完善奖惩机制,通过以督促干、以督促改、以督促优,有效推动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