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许昌市司法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市司法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党组书记、局长杨方晓主持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许昌市司法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和《许昌市司法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断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纪律作风保障、确保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开展好我局党纪学习教育,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进一步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着力营造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会议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市司法行政系统内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指出,要把握目标任务,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要抓好《条例》学习,组织好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基层党组织学习等,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条例》,在通读精读研读上下功夫,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抓好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能知止。要抓好解读培训,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加大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培训力度,推动纪律培训走深走心走实。要自觉对照检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认真查找不足,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党纪学习教育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工作专班抓好统筹协调,各级党组织扛起领导责任,党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从严从实,加强督促指导、宣传引导,确保高标准开展、高质量完成。要注重结合转化,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年度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同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许昌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