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发布时间:2022-09-06  查看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强化警示教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原许昌市农机局局长陈宏敏违规借用公车、公款旅游问题。2011年至2015年期间,原许昌市农机局局长陈宏敏,长期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某农机有限公司车辆。公车改革后,陈宏敏以明显低于市价标准将该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20144月至10月,陈宏敏借公务外出参会、培训之机,先后绕道华山、恩施旅游,且多次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022424日,市纪委监委给予陈宏敏党内严重警告、降低退休待遇处分。

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方山分局局长王晓伟收受礼品问题。20203月,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方山分局局长王晓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方山镇杏山坡村从事铝矿石开采人员彭某某所送五粮液白酒一箱。202261日,禹州市纪委监委给予王晓伟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长葛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石象网格原网格长张辉灿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春节前,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长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石象网格原网格长张辉灿,违规收受石象镇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镇长魏某某所送24件豆制品礼品箱,共计1680元。2022727日,长葛市纪委给予张辉灿党内警告处分。

鄢陵县粮食购销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兼河南德盛国家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殷彦锋违规接待问题。201910月,鄢陵县粮食购销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兼河南德盛国家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殷彦锋,安排其公司办公室主任王尚歌违规购买白酒用于日常业务招待,并以排水沟安装、房屋维修名义,变相支付白酒费用。202241日,鄢陵县纪委给予殷彦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尚歌诫勉谈话处理。

以上通报的4起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以案为镜,对照反思,引以为戒。中秋、国庆将至,为坚守节点,贯通联动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提早谋划部署,严肃认真落实抓作风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扛牢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性、反复性,对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早部署、早安排。要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绷紧作风之弦,从小事着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要强化监督检查,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第一职责,紧盯违规收送“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问题,紧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的行为,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顽瘴痼疾,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抽查、个别访谈、大数据监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快结。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密切关注舆情反映,及时有效处置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四风”问题。

三要坚持纠树并举,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要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要加强教育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展现党的十九大以来本地区本单位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节日风气持续向好的新变化,着力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