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司法所长和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能力水平,依法履行新形势下基层司法所承担的新职能、新任务,推动全市司法所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深化,7月6日,许昌市司法局组织举办了全市司法所长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培训班。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方晓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开班仪式由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赵富忠主持。
培训班立足于新时代司法所承担的新职责、新任务和面临的新形势,邀请市司法局依法行政指导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人和榕基公司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授课。授课内容涵盖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社区矫正工作系统操作运用等。培训采取典型案例和专业理论相结合方式,用形象生动的语言为大家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阐释了法治建设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稳定的职能作用。授课内容丰富新颖,贴合实际,有效深化了参会人员对司法行政新职能的认识,增强了其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的认识理解和对社区矫正工作平台的实操能力,推动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智慧化发展,对司法所下步工作开展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关于全市司法所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杨方晓要求:
一要找准定位。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新形势下,司法行政部门职责地位发生了深刻变化,承担的工作任务更加重大。司法所作为基层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布局中地位作用越来越重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大家要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找准新定位,坚决扛稳新时代司法所担负的职责使命,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司法所和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二要理清思路。司法所职责地位的变化,要求司法所不仅要抓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传统业务,还要履行好协调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法性审查工作等新职责。各县(市、区)要牢固树立强基导向,夯实司法行政根基,认真抓好司法所工作;同时立足新职责新定位,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司法所真正成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谋划者、推动者、实施者、监督者、评价者,做好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参谋助手,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要服务大局。司法所处在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前沿一线,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双重管理体制优势,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汇报沟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做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要统筹发挥司法所传统职能和新职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要更加出彩。司法所工作现代化,事关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要按照“单项工作创亮点、争第一,全面建设上台阶、争一流”的要求,明责任、知担当,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进我市司法所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许昌、法治许昌,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为我市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各县(市、区)司法局及3个功能区主管基层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的分管领导、基层工作科(股)和社区矫正中心的负责人、司法所长及部分社区矫正工作者18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