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司法局五个强化推进“枫桥式司法所” 创建工作
来源:发布时间:2022-08-22  查看次数:

今年以来,襄城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按照省司法厅《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1)》精神,“五个强化”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促进司法所提档升级,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一是强化基础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按照“枫桥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为我县承担创建任务的“枫桥式司法所”和五星规范化司法所更新标识、标牌和上墙制度,配齐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调解桌等基础业务装备。设置规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站、调解室、宣告室等执法服务办公场所,实现组织、标识、制度、业务、管理、形象“六统一”,大大提升司法所办公环境和对外形象。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建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工作定位,以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为契机,把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同时,精选专职律师、司法所所长、一线专职调解员等人员组成讲师团,以集中授课、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全县近500名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通过解读《人民调解法》《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相关内容,传授矛盾纠纷化解方法和技巧,为建设一支能力强、素质高、善调解的乡村专职调解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矛盾化解,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在构建完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配齐配强乡村两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基础上,结合“三零村(社区)”和“六防六促”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对基层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排查化解。特别在“两会”“五一”、疫情防控、“三夏”禁烧等敏感时段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37起,调成1134起,调成率98%以上,切实发挥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是强化法治建设,促进基层治理效能。做好普法宣传和法治创建工作。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目前,我县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8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69个。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规范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受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协调指导乡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联络和考核工作,指导各乡(镇)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乡村社会治理。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抓好社区矫正。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定期摸排在矫对象的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和思想行为动态,加强分析预判,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均处于有效监管范围。抓好安置帮教。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政策,努力构建司法所与家庭、单位、社区互动的信息反馈机制和工作衔接机制。同时,推进分类帮教、重点帮教,落实帮教工作责任制,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