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律师协会倡议书
来源:发布时间:2023-08-01  查看次数: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律师行业从业人员:


近来,一些法律服务咨询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冒充律师、以低价获取案件等手段严重扰乱我市法律服务秩序,损害我市法律服务的信誉与质量,对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构成了严峻挑战和负面影响。为净化我市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我市律师执业行为,按照许昌市律师行业规范执业年活动要求,总结整理五条意见。现许昌市律师协会诚挚呼吁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共同响应以下倡议:

一、不以设立、参股、入伙、担任顾问等各种形式隐名、非隐名经营或参与经营法律服务咨询机构;已经经营或参与经营的,立即退出。
二、不以办公、值班、驻点、接洽当事人等方式在法律服务咨询机构经营场所开展律师业务。
三、不接办法律服务咨询机构转委托的任何业务。
四、不私自接案,不违规收费,不低价竞争,不虚假宣传,不向当事人承诺案件结果,不以向法律服务咨询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支付回扣的方式承揽案件。
五、不与法律服务咨询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

各位同仁,律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每一位律师从业人员的真诚付出与自律自爱。我们要坚守法律精神,秉持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以服务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己任,为社会公平正义贡献一份力量。让我们立志高远,不贪图眼前小利,不计较一时得失,在快节奏和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坚守法律尊严,忠实履行职责,不为利益诱惑所动,始终将公平正义放在首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自觉抵制法律服务市场乱象。让我们团结一心,共同营造律师行业的一片蓝天!

许昌市律师协会

0二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