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共塑“亲清”法官律师关系——许昌市司法局与市中院联合召开全市律师座谈会
来源:发布时间:2023-03-14  查看次数:

近日,许昌市司法局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全市律师座谈会。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相关领导及全市15名律师代表与市中院部分员额法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参会。

会议就诉讼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开展座谈交流,齐心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合力共塑“亲清”法官律师关系。律师代表就畅通诉调对接案件流转、规范立案管辖、解决律师开庭时间冲突、统一司法裁判尺度、正确适用认罪认罚规则、加大拒执行为打击力度、加强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建立法官律师常态化沟通机制等方面,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市中院立案、审判、执行三个环节业务庭负责人代表积极回应相关问题,并就构建“亲清”法官律师关系表态发言。

市律师协会会长杨志华表示市律协将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加强律师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共同推进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走深走实。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方晓介绍了全市律师行业的基本情况,并就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在政治引领上持续加力。广大律师要和法官一道,自觉重品行、讲操守、守规矩,坚守做人、处事、执业的底线,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着力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二是在建章立制上持续用力。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健全常态化业务交流、座谈研讨、听取律师意见建议等机制,为律师与法官搭建公开透明的交流合作平台,增进理解认同,促进相互学习,实现共同提高。三是在推动落实上持续发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同级人民法院沟通交流,强化情况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大相互支持配合力度,深化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治理,净化司法环境,维护司法公信力,在构建律师与法官新型“亲清”关系上取得更大成效。四是在良性互动上持续给力。律师与法官要建立科学的互评体系和互评办法,开展专门的教育整顿,切实把法官对律师的评价作为推动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动力,积极邀请法官参与市律师协会的研讨培训,联合法官协会开展有益交流活动,增进彼此的互信了解。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志刚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和而不同,更要同心同力”。必须牢固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建立“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法官律师关系,共同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的突出问题,搭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平台,解决沟通不畅的问题,为建设更高水准的平安许昌、法治许昌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二是“有来有往,更要亲清有度”。要“守住底线、把握尺度”,建立法官律师常态化沟通机制,以态度、服务、感受上的亲为律师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同时要做到清,洁身自好、依法履职。三是“相互监督,更要合作共赢”。法官律师相互评价要客观理性平和,真实反映对方业务水平和能力作风,就事论事,就案说案,精准聚焦解决问题,维护队伍整体形象。要最大程度形成共识,理性对待分歧,律师与法官同向发力,共促矛盾纠纷化解,同心打造法治命运共同体,推进许昌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