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设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
来源:发布时间:2023-08-04  查看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质效,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近日,河南省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9月30日前,各省辖市仲裁院、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量大的县区级仲裁院要普遍建立速裁庭,切实发挥速裁庭高效、便民制度优势,实现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通知》要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要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做到有案必立,优先处理。对欠缺非主要立案材料的,可以容缺受理,及时立案。对于农民工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采用口述方式申请。


据悉,立案当天将仲裁庭组成人员、答辩、举证、开庭等事项一次性通知当事人。同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符合简易程序的案件,速裁庭要适用简易处理规定,指导当事人及时充分举证,尽量缩短举证期限,并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用人单位同意缩短或取消答辩期。


针对案情较为复杂、部分事实难以查明等案件,速裁庭可在查明拖欠工资事实基础上对工资请求先行裁决;农民工就工资请求申请先予执行的,速裁庭要依法审核。对于符合速裁庭处理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应在立案后30日内审结。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注重邀请工会、工商联、涉案企业主管部门、专业律师等参与办理争议案件,加强与劳动监察、法律援助、司法审判等衔接。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劳动仲裁、劳动监察“一站式”接待窗口,通过在线庭审办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