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固底板、锻长板、补短板,荣获“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许证闹钟”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机制入选河南省2025年第二季度改革典型案例红榜。
一、党对法治建设领导不断加强。局党组高度重视理论学习,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累计40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安排部署、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推动重要工作落实和重大问题解决。组织召开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扩大)会议暨2024年度专题述法会议。推动市县乡三级现场专题述法,283个党政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现场述法,7529个领导干部书面述法。对24家单位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巡察。创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宣讲活动,组建宣讲团深入全市19家行业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授课,覆盖党员干部7000余人。
二、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首创即成、首创必成”目标,许昌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推动出台《许昌市区企业国有土地收益租金征收管理办法》《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两部市政府规章。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7件,合同协议37件,各类方案、规划等94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1次,民营经济促进法、统一大市场建设等领域专项清理2次,宣布废止、失效365件,修订4件。扩大“许证闹钟”覆盖面,事项由64项增至74项,发送提醒信息4.9万余条。选取卫健、文广、烟草3部门探索推行“无感续证”服务。深入推进分级分类监管、“综合查一次”工作。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个案监督。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明晰35家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公布221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编制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承接事项清单,承接29项行政处罚事项。成立许昌市行政执法导师团,组织导师团成员深入基层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累计培训基层执法骨干230余人次。
三、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分两批次组织对全市7家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案卷评查,累计自查抽查案卷1240本,就发现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开展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7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全面“体检”。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提供“线上快捷办、线下就近办、私人订制办”3种服务模式,入选许昌市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第一批)。全面试行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聚焦农民工欠薪、助老护老、未成年人保护、涉军维权等重点人群、重点事项,认真做好援助工作。积极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系列活动,推动公证行业规范与服务发展两手抓,强化公证便民利企,将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扩大至150项。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千所联千企”“万所联万会”活动,累计为197家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出具企业法治体检报告105份。
四、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开展“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水平提升年”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协助乡镇(街道)党委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协助承担乡镇(街道)政府法律事务、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组织全市司法所工作推进会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基层司法行政业务骨干180余人。落实社区矫正延伸用警制度,选派14名监狱、戒毒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化解矛盾隐患 维护社会稳定”等专项活动,全市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7000余件,调解成功率98.6%。顺利承接行政复议应诉职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市本级通过纠错、调解、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42起。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塔式”普法,发布“以案释法”短视频101期,观看量达350万次。开展专项普法活动、专项讲座等40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8万余册。高标准完成“八五普法”末期总结评估工作。
2025年,我局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基层法治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力度不够等问题。202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守牢社会安全稳定底线,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许昌、法治许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