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政府办公室承担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能划转至市司法局。自2025年4月30日起,行政复议接待窗口由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复议受理接待中心,搬迁至许昌市司法局一楼行政复议接待窗口(许昌市魏都区望田路396号)。
二、邮寄行政复议申请资料请寄至:许昌市魏都区望田路396号,许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收,联系电话:0374-2612627。
因行政复议接待地址变更给广大群众和企业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许昌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