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许昌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全面纠治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向社会公布许昌市行政执法监督联系方式。
一、监督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各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涉企行政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过度检查,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可进行投诉。
二、监督方式
电话:0374-2611008
邮箱:xcsxzzfjdj@126.com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望田路396号(市司法局403室)
三、监督须知
投诉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受理机关将严格对投诉人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如存在上述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许昌市司法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