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司法行政系统动员部署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
来源:发布时间:2022-01-07  查看次数:

1230日下午,许昌市司法行政系统召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会,传达贯彻省、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会精神,动员部署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方晓作动员讲话。

 

会议认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是筑牢政治忠诚、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政治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是新形势下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

 

会议指出,要紧扣一个主题,准确把握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紧扣一个“一个主题”,即:解放思想、提升能力、锤炼作风、实干立身、争先出彩。实现“六个明显增强”的目标任务,即:政治忠诚、维护核心的能力作风明显增强,勇于实战、善作善成的能力作风明显增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作风明显增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能力作风明显增强,敢闯敢试、改革创新的能力作风明显增强,只争朝夕、高效落实的能力作风明显增强。实施“5+1”能力提升计划:“5”即提升政治能力、专业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1”即在逐步提升“五项能力”的基础上,最终提升实战能力,做到大事办好、急事办妥、难事办成。锤炼“五个方面”的作风,即:突出凡事讲政治、锤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作风;突出知责担责履责,锤炼务实重干的作风;突出为基层减负增能,锤炼为民服务的作风;突出优化营商环境,锤炼诚信亲清的作风;突出拉高工作标杆,锤炼奋勇争先的作风。

 

会议指出,要突出结果导向,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心走实。要对标对表找差距,靶向施策抓整改;要全面提升政治能力、专业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实战能力六种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锤炼过硬作风,躬身入局抓落实,工作闭环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拉高标杆抓落实,结果导向抓落实。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要压紧压实责任,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指导督导;要抓好工作统筹,坚持活动开展和中心工作两手抓,把活动开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融入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的生动实践,以活动开展高质量助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要健全长效机制,把建章立制和解决问题统一起来,把“当下治”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完善能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注重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效,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讲好司法行政故事,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强大正能量。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学东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必贤就实施方案作说明。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市、区)司法局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