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1个集体、2名个人荣获司法部表彰
来源:发布时间:2021-01-20  查看次数: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我市1个集体和2名个人获此殊荣。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长葛市老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解春锋   鄢陵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马保伟   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工作表彰由司法部每三年组织推选一次,须经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严格按照选拔标准和条件逐级遴选推荐并公示,是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国家最高荣誉。我市长葛市老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鄢陵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解春锋、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马保伟2人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他们是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优秀代表,受到司法部的表彰充分体现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扎实,矛盾纠纷化解及时有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不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严格落实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的排查制度,主动疏导,化解矛盾和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截止目前,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530个,其中村(居)级调委会2413个,乡级调委会10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5个,有人民调解员926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827人,初步形成了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网络。2020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9005起,调处18860起,调处率达99.2%。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引导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学习,学习他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怀;学习他们胸怀大局、无私无畏,在关键时刻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扎根基层、心系群众,默默坚守调解一线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勤勉尽责、公道正派,慎重如初的工作作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开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为我市“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