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司法所长倾心调解送货受伤纠纷案
来源:发布时间:2016-12-13  查看次数:


 

“感谢司法所,谢谢赵所长,多亏您的热心调解,解决了我面临的烦心事,可以和家人过个安心的中秋节了。”913日临近中午时分,家住长葛市铁东路的村民许某,对从他家超市门前路过的长葛市金桥司法所所长赵晓芳说的一番话。

事情的经过是,3月的一天,经常给许某店里顾客送货的张女士,在送货途中发生车祸。听闻消息后,许某急忙赶到事故现场,将张某送往医院,当场缴纳了2000元住院费,随后通知张某家属。

念于长期合作的关系,许某和家属带着水果和礼品前去探望问候。经过交警认定,对方车辆逆向行驶导致事故发生,对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担了全部医疗费用。但张某出院后,要求许某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两万元,还把被褥铺到许某店门口,声称拿不到赔偿许某就别想做生意。

许某找过张某家属,托过熟人协调,还报过警,但都没有见效,无奈之下来到金桥司法所寻求帮助。了解案件情况后,赵晓芳所长带领工作人员多次到许某店门口与张某谈心,得知张某儿女都不在身边,本指望送货挣点生活费,事故发生后,虽然对方已经赔偿过医疗费用了,但她今后再也不能再送货了,家庭生活压力比较大,因此来许某店里讨说法,要求许某给予赔偿。

了解案情后,赵晓芳所长分别给张某和许某做了耐心的调解工作,通过依法说理、将心比心的方式,先把张某劝回了家,让许某门店恢复了正常营业。随后对许某夫妇进行了劝导,说明张某现在的困难和许某应该承担的责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许某终于愿意赔偿张某,但感觉费用太高,要求继续调解。

在赵晓芳所长多次耐心细致的教育调解下,许某与张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徐某一次性赔偿张某补偿费用10000元;协议签订后,双方永不反悔,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此,这件因交通事故导致的送货受伤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