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一套系统全面的行政调解方案
禹州市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制订了《禹州市行政调解“三个融入”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8个单位继续作为行政调解“三个融入”试点单位,明确阵地建设、组织建构等任务“时间表”和“任务书”,做到整体工作统筹谋划、重点工作及时研究、主要任务协调推进。
二、编制一本内容精准的行政调解清单
各试点单位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执法实际和行政管理事项,在2021年度行政调解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出本单位常见的行政调解具体事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梳理出行政调解事项清单75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100余部,通过派发印制行政调解“三个融入”相关海报、宣传折页,以及主题宣讲、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行政调解的内容、优势、途径。市司法局开展专项活动,深入街道、社区,围绕行政争议多发领域法律知识进行解答,并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子滚动屏等普法阵地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宣传,努力提升群众对行政调解的知晓度。
三、建立一支精干过硬的调解专业队伍。
试点单位不断增强基层调解力量,配齐配强专职行政调解员,通过吸纳公职律师等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学者等加入行业性、专业性行政调解工作行列,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化解特定矛盾纠纷需要的专业化的调解员队伍,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并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全方位的培训,不断增强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开创行政调解工作新局面。积极打造品牌化、专业化的行政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室在化解矛盾、防范风险、服务群众中的独特优势。
四、搭建一个比学赶超的精准试点擂台。
五、出台一套导向鲜明的奖惩措施。
禹州市建立工作激励机制,把执法人员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建议有关单位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并在2022年度法治禹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组织成员单位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自行政调解“三个融入”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禹州市各试点单位认真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截至11月底,各单位共调解涉及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等民事纠纷254件,充分发挥了行政机关在化解争议纠纷中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