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许昌市司法局针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薄弱环节,聚焦重点、完善机制,通堵点、除难点、解痛点,以务实有效的管理举措,破解县区规范性文件迟备、漏备、合法性审查缺失等共性难题。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摸清问题。为掌握县区工作动态,从7月初开始,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建立双月工作汇报制度,每两个月听取一次县市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性审核工作汇报,汇报情况将与年底依法行政考核相挂钩。7月上旬利用两周时间,党组成员、高级法务杨琼先后听取了六个县市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性审核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汇报,对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有了全面掌握,对下步工作开展进行了谋划部署。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针对县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市司法局从合法性审核这一核心程序入手,要求各县(市、区)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事前合法性审查、事后备案审核监管”的事前事后全过程监管流程,推动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备案机制;加强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与本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研判、审核及备案;压紧压实合法性审核责任,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推进。7月15日,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联合市政府办公室共同督促县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跟踪了解落实情况,8月19日,以周交办的形式督促各县市区以本级政府(办)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了本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制度。目前,各县市区均以本级政府(办)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了本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制度,初步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