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司法局:遇事故一年余难以理赔 道交委重调解一朝解决
来源:发布时间:2020-04-14  查看次数:

“能拿到这笔理赔款,真要感谢道交委调解员和律师的热情帮助,俺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拿到车损理赔款的王某充满感激地对河南禹曦律师事务所的常飞律师说。
    事情要追溯到2018年9月4日,王某驾驶自己的货车行驶至禹州市无梁镇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禹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王某承担全部责任。王某之前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及不计免赔险,事故发生后,他多次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由于双方对损失数额存在争议,理赔款始终没有到位。
    2019年10月下旬,王某找到河南禹曦律师事务所的常飞律师寻求帮助。了解了事故发生和车辆修复过程后,常飞认为本案是一起简单的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机动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被保险车辆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本身损失时,保险公司就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至于双方争议的损失数额问题,只需在诉讼中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即可。随后,常飞代表原告王某,将某保险公司起诉至禹州市人民法院。
    为了让王某尽早拿到理赔款,常飞向道交委申请诉前调解程序,受理此案后,负责该案的调解员魏一甲了解到王某被此事困扰了一年之久,当即决定在繁重的工作任务中,挤出时间尽快安排原、被告双方进行见面调解,并约定了车损鉴定机构对受损车辆进行勘验的时间。
    由于临近春节,货运生意很好,双方协商好到年后初八验车。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受疫情影响,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和保险公司的勘查员均无法到场验车,没有评估报告就无法理赔,这一下子让王某陷入了绝望。
    鉴定工作虽然遇到了问题,可是作为案件代理人的常飞律师却一直未曾放弃努力。3月初,他与调解员魏一甲商议,对车辆进行视频拍摄并实时传送给鉴定机构,由鉴定机构结合视频和原来的拆检照片进行车损评估。没想到视频传给鉴定机构三天后,鉴定机构反馈说限于拍摄设备和拍摄技术的原因,原告传送的视频不能完全反映出车损实际情况,如果光看之前修车时的拆检照片,原告损失大概有9万左右,但就目前的视频资料来看,只能在65000元以下定损。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常飞经过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终于将理赔款数额确定为75000元,王某表示愿意接受。4月2日上午,在禹州市道交委的主持下,常飞律师代表原告王某与保险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将75000元理赔款一次性支付给了王某。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案件持续增加,禹州市司法局于2019年5月份成立了禹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道交委),专门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大大缩减了受害人维权时间和成本,达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