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司法所长依法化解共同饮酒车祸纠纷
来源:发布时间:2017-05-22  查看次数:

“谢谢路所长,您这次调解不仅帮助我们解决了杜某家的索赔问题,还让我们认识到朋友一起喝酒存在的风险,今后我们一定吸取教训,免得再给人给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日前,长葛市老城镇的郭某、张某、武某三人,在老城司法所所长路建周成功帮他们调解了与杜某之间的饮酒后车祸纠纷赔偿后,说的一番心里话。

事情的经过是: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杜某和好友郭某、张某、武某一起喝酒后,驾驶面包车回家途径长葛市老城镇王家庄路段时发生车祸,造成杜某头部受伤,在医院抢救治疗无效,于510日死亡。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杜某系酒后驾车的单方事故,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杜某本是家中独子,上有年迈父母需赡养,下有两个未成年子女,他的不幸去世,使原本幸福的家庭顿时陷入绝望的谷底。由于是单方事故,杜某家无处索赔,想起他是和郭某、张某、武某三人喝酒后回家途中发生的事故,于是要求郭某、张某、武某三人对杜某的死亡进行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一起来到老城司法所要求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路建周所长立即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还原了事情真相。42019时左右,杜某和郭某、张某、武某四人在老城镇长南公路边一饭店喝酒,酒后杜某驾驶面包车回家,其他三人亦未对杜某酒驾行为进行劝阻,杜某回家途经王家庄路段时发生事故,虽被“120”拉到医院救治,终因伤情过重不治身亡。在医院救治期间郭某等三人分别支付了几千元的医疗费。

调查清楚后,路所长对双方责任有了清晰的划分,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各自的想法,了解双方分歧所在,然后制定相应的调解方案。他先对双方进行了一次面对面释法调解,使双方明白各自担负的责任,各自心里初步有了索赔和赔偿的标准。随后从情理的方面,对双方进行背靠背的调解,相知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让他们清楚自己责任的前提下,从朋友、乡亲和人情的角度,相互体谅对方的情况,各自后退一步,保持昔日良好的乡里乡亲和朋友关系。

在路建周所长释法明理、情理并用的调解下,经过多次沟通商谈,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郭某、张某、武某每人赔偿杜某家庭一万元,此一万元不含在杜某治疗期间三人支付的医疗费,双方两清,别无纠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