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联合市综治办、市人社局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表彰
来源:发布时间:2017-01-12  查看次数:



近日,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进一步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市司法局联合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许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禹州市磨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红垒等30名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全市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人民调解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的独特优势,全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全市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长期奋战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线,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兢兢业业、不计名利,为保一方平安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展示了新时期广大人民调解员的风采,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

全市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全力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每年化解矛盾纠纷近三万起左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积极服务 “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