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认识 精心组织 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来源:发布时间:2016-06-17  查看次数:


——许昌市司法局召开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会

 

   近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会在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各县(市、区)司法局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和科(股)长,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科室负责人和法制科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乔中彬出席会议并做了讲话。

   会议通报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证》办理情况,督促执法证持证率较低的县(市、区)司法局采取措施,补齐短板,依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梳理本级执法权限,做好与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沟通工作,尽快提高行政执法证的持有率。

   会议印发了《许昌市司法局2016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许昌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具体工作项目和完成期限进行了细化规定,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明晰了责任分工,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强调要重点推进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继续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不断强化督导工作,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乔中彬副局长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充分把握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性,明确行政执法的目的和宗旨,把握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三种意思:一要树立规则意识。要履职尽责,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上报总结材料和宣传信息,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全面开展;二要提高效率意识。要坚持廉洁自律,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严守执法时限,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坚持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并用,达到管理效果与服务效果相得益彰,有效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三要建立精准意识。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循礼有度;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执法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防止粗暴执法、促进执法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