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司法鉴定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发布时间:2015-07-28  查看次数:


作为司法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鉴定在服务诉讼、保障权益、维护公平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某些案件中甚至直接影响到审理结果。正确认识司法鉴定,有助于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司法鉴定是帮助发现事实真相的科技手段。一般而言,在法庭审理中需要解决2个问题,即对案件事实的查明、法律的适用。司法鉴定就是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帮助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司法鉴定意见既可以作为证据直接用于法庭审理,也可以作为检验手段来确认案件中其他证据的真伪。但是,司法鉴定只能帮助查明案件事实,案件法律适用、法律责任的划分等法律问题,则需要法官进行认定。

二、司法鉴定需要由列入司法鉴定人名册的司法鉴定人做出。司法鉴定是一项专业技术活动,有严格的鉴定规范、鉴定程序、鉴定标准、质量管控体系,要求司法鉴定人必需具备更高的知识水平和更加丰富的工作经验,且熟悉司法鉴定规范、标准,能够严格按照司法鉴定质量运行体系开展鉴定。国家对司法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和名册编制,司法鉴定应当委托列入鉴定人名册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三、司法鉴定意见是否被采信要经过法庭质证。司法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诉讼活动中的证据使用,但受限于鉴定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充分,不一定能正确反映出案件事实,或全面反映案件事实,因此需经过法庭质证,由法官决定是否采信。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法庭质证,需围绕鉴定材料是否真实、鉴定程序是否符合规范、鉴定标准是否适当、鉴定意见是否科学等方面进行。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司法鉴定机构是依据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鉴定的,除常规审查外,不能进一步核实鉴定材料的真实性,所以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应由委托人负责。

四、对司法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受制于鉴定材料的变化、鉴定人的认识和鉴定设备的差别,不同鉴定人、不同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可能有不同的鉴定意见。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或者司法机关对司法鉴定意见有重大异议时,可申请重新鉴定。对不同的鉴定意见如何采信,需经过庭审质证,由法官决定。                                (王世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