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行政许可项目办事程序
来源:发布时间:2005-12-17  查看次数:

       司法鉴定行政许可项目办事程序

 

①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受理,市直有关单位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可直接向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②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是否齐全进行初步审查;③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初审,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初审后,上报省司法厅审核名称;④市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实质审核;⑤省司法厅审批、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