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推进会
来源:发布时间:2023-11-17  查看次数:

11月15日上午,许昌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推进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必贤、市律师协会会长杨志华、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律师工作科科(股)长、律师协会副会长、监事会副监事长、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参加实践锻炼试点工作的司法所所长、律师事务所主任和新入职律师代表共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探索建立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的通知》和许昌市律协《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的指导意见》。

市律师协会会长杨志华、长葛市司法局、建安区陈曹司法所、河南万朋律师事务所及新入职律师代表依次进行发言。3个县(市、区)司法局和3个律师事务所作为代表签订了实践锻炼培养协议。

会议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是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的具体行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深入细致的工作把青年律师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教育新入职律师深刻认识人民律师的重要内涵,站稳人民立场,扎实开展好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为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创造条件,为推进法治许昌建设做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人员应有的贡献。

会议指出,明确工作职责,推动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落实到位。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是务实之举,也是落实贺荣部长调研河南讲话精神、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具体行动。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主动担当作为,明确各方工作职责,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要求,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落到实处。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当前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强化律师队伍教育培训、青年律师培养的重要抓手,统筹兼顾,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