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河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
来源:发布时间:2020-12-29  查看次数:

近日,河南省司法厅印发《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命名“河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的决定》,公布了一批被命名为“河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的名单,长葛市法律援助中心榜上有名。这是我市继襄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建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之后第三个被表彰为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的单位。截至目前,我省共有29个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表彰为优秀法律援助中心,其中许昌市有3个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荣获表彰。
近年来,长葛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中心创先争优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内部功能完善,设施配备齐全,规章制度配套完备;法院值班律师办公室设在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发挥充分;设有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每周固定两天值班并集中办理认罪认罚案件。
   二是案件管理基本规范,自2020年开始实行一案一号管理,近3年律师办案比例均达90%以上;案件归档率分别为84%、71%和44%,认罪认罚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办理比较规范,法律帮助案件全部集中在审查起诉阶段办理,对法院简易速裁程序案件一律不再开展值班律师工作。
  三是经费管理规范,使用充分,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支持,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在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2020年争取同级财政列入预算17万元,实际已拨付10万元,同时,积极协调市慈善基金用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
   下一步,长葛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勉敬业、锐意进取,持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