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核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2-02-08  查看次数: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月12日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2年第2号)和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许昌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核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

二、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应试人员自1月12日上午8时可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26日,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根据许昌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此次申请成绩核查不再提交书面核查申请,只需使用本人报名时的手机号码向13303741116的电话号码发送短信申请即可,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特别提醒必须使用本人报名时的电话号码发送核查申请短信,否则不予受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一)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的工作方式。

1.网上申请。符合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条件人员,于2022年1月13日8时至1月2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并预约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日期。对于疫情非低风险地区,应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申请人所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应为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的电子注册号。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证书编号应统一填写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按网上预约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并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2月16日至2月24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2月24日工作时间(双休日除外)。

审核地点:许昌市望田路396号许昌市司法局一楼法律援助大厅。

现场审核实行网上预约,申请人本人应当按照网上预约时间段到现场办理。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现场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必须在2022年4月之后)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如原件丢失的,必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对于未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核验的毕业证书,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等补正材料。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3)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类资格。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需要现场进行信息勘误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户籍迁移证明)原件。

2.对于提交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件信息不符的,必须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信息勘误证明原件。

3.对于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暂扣毕业院校的,必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证明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4.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交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档案馆学籍卡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在学信网上的纸质查询结果。

5.对于出国(境)在外的申请人网上申请后,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现场审核,但必须提交申请人所有规定的上述申请材料原件、书面委托书、出国(境)在外证明(或护照复印件),直系亲属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遵守国家、申请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河南省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8.)申请人员应当在网上准确无误填写或核对毕业证书编号。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1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将C类全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交回;

9.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10.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如有疑问,可拨打0374-2628003电话咨询。

 

                                                             许昌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