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0-04-02  查看次数: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法职通[2020]3号)精神及河南省司法厅《关于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2020年4月9日至15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发证地点:

许昌市司法局一楼法律援助大厅。地址:许昌市魏都区望田路与毓秀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许昌市司法局一楼法律援助大厅。

三、具体要求:

(一)按照现阶段防控疫情的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主要实行网上预约后,分流领证人员的形式发放。每日发放40人,上午下午各20人。请申领人在4月3日至4月8日(工作日)期间登陆网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进行网上预约,网上预约有困难的考生可拨打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电话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登记电话:0374-2628003)。

(二)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申领人现场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三)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不能按时前来领取的,由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负责代为保管其资格证书,在6月30日前(工作日)由本人领取。

(四)证书颁发场所按照防疫要求,宽敞通风,配备齐全酒精、消毒液等相关物资,并每半天进行一次全面消杀。申领人到现场时需出示健康码,并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测试,体温合格后方可进入资格申领大厅,发现体温异常的,工作人员及时与疫情防控部门汇报沟通,妥善处置。


                                   许昌市司法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