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6-11-25  查看次数: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审核时间为 2016年12月16日至30日(工作日),在许昌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请到许昌市司法局三楼303房间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资格申请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二)材料一(一式两份)

1、《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受理机关打印);

2、《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2(受理机关打印)

3、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2份

4、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

5、学历验证材料(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复印件2份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6、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2份

7、2016年司法考试信息采集单复印件(外地考生提供准考证复印件)2份

8、本人网上报名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2张(1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

9、如需勘误信息,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材料二(按以下顺序排列)

1、《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1份(受理机关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1份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学历未通过司法部统一核验(带标记的)、军队院校学历、疑难复杂学历需提交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复印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本人网上报名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

5、如需勘误信息,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

1、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验证材料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3、2016年司法考试信息采集单原件(外地考生提交准考证原件);

4、如需勘误信息,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