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司法局积极做好2014年公证工作
来源:发布时间:2014-12-24  查看次数:

许昌市司法局2014年公证工作成绩显著

     今年以来,许昌市司法局围绕全市工作总体要求全力做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挖掘公证潜能,科学谋划今年工作,找准公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和引导广大公证人员做好公证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为经济发展服务。继续做好贷款合同、借款协议、房款按揭等传统公证事项,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公证服务民间借贷、社会融资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依法规范出贷方式、利息约定、还款方式等程序和内容,注重发挥公证强制执行效力的特殊优势。组织公证员为政府依法决策、重大经济活动和工程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拓展公证服务金融机构业务领域,推进公证参与重大资产重组和并购、新型资产管理、金融衍生品等重点业务。

二是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认真做好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流转,农地征用、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等公证事务,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占用、使用、流转、收益的权益。积极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经营方式转变、产业集群发展、创业融资等公证服务,认真办理土地流转、岗地保护、兴修农田水利等公证事项。

三是为推进城镇化服务。认真做好城市规划招投标、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等公证服务,认真办理道路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公证事项,协助政府部门依法优化城镇布局,规范城镇建设。积极主动帮助解决农民工融入城镇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做好农民务工、劳动保障、子女就学、房屋租赁等公证服务。

四是为保障民生服务。广泛介入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服务,办理好农村分家析产、婚姻、遗嘱、继承等公证事项,依法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深入开展维护青少年、老年人、妇女权益等公益活动,便民利民,替政府分忧。积极介入社会治理工作,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更好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积极引导广大公证员切实肩负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广泛宣传公证的司法预防功能和“过滤器”“减压阀”作用,认真办好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劳动关系、物业管理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的公证实物。通过“公证进校园、社区、厂矿”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活动,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增强遵法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