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考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1-12-03  查看次数:

一、时间地点
      主观题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9日9:00—13:00。
      许昌考区地点:许昌学院。

二、考前准备
    (一)每日健康打卡: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设置“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应试人员应于12月5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完成在线信息填报。

(二)打印准考证:请于12月15日至12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在准考证打印页面设置《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三)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支付宝”、“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等健康码模块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三、防疫要求

(一)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的考生须提供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二)健康码为绿码,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标有*号城市的考生须提供开考前72小时内的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2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需间隔48小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三)考生至少提前7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从许昌学院北大门(学院路与天宝路交叉口向东400米路南)体温检测通道接受体温检测。考生在接受体温检测等候期间,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健康码”和“行程卡”及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符合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现场第一次测量体温异常的,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体温。再次测量正常的,可以进入考点;仍然异常的,须经驻点防疫(医护)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具备考试条件的,由工作人员做好记录,考生签字确认,进入隔离考场考试;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高于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向考场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研判认为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点总监考按照相关规定报告防疫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五)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准备若干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严禁使用含有呼吸阀门的口罩),从抵达考点入口起,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六)考生进(出)考点时,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沿指定路线有序入(离)场,保持合理间距,不得随意走动和聚集。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情形,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一)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二)不能提供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标有*号城市且不能提供72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或2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间隔未超过48小时的。

(三)考前3天内有发热或咳嗽等相关症状、考前28天内有境外活动史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复阳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史者,尚处于医学观察和健康随访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复阳病例及其密接、次密接均不得参加考试。

(四)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五、温馨提示

(一)请考生在考前检查身份证有效期,如不在有效期内的,请及时更换或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许昌考区实行净考。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文具、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计时器、存储设备及通信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三)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本须知中未提及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