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0-08-10  查看次数: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的工作方式。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4日24时前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并预约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日期。
  二、现场审核

网上申请结束后,申请人应当按网上预约日期前往许昌市司法局303房间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

1、集中受理材料时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受理地点:许昌市司法局303房间(许昌市望田路396号许昌市司法局)。

 

三、现场需提交审验的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疑难毕业证书查询结果一式三份,户籍或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复印)。

(注:以上申请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和《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与现场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一致,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学历证书信息等内容的,须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格式证明。“学习情况、学历及其证明”“有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有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五、六、七、八、九条规定情况”栏必须填写清楚,不得遗漏。

2、预约申请日期。申请人须本人按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办理,不得代办。

3、申请人员请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避免去疫情严重或人员密集地区。

4、办理申请当天,申请人须佩戴口罩,在司法局一楼大厅出示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和体温测量。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内,如发现有发热、咳嗽及身体异常的申请人员,将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上报疫情防控部门,由疫情防控部门妥善处置。

5、申请人员须听从现场指挥,不要随意走动和聚集,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减少现场滞留时间。

6、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待河南省司法厅通知后另行告知。

7、如有疑问,可现场咨询工作人员或拨打0374-2628003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