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等事宜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9-12-05  查看次数: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的工作方式
    (一)网上申请。应试人员达到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并预约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日期。
   (二)现场审核。网上申请结束后,申请人应当按网上预约日期前往许昌市司法局303房间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具体如下:办理时间:12月20日至12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许昌市司法局303房间(许昌市望田路396号许昌市司法局)。

申请人现场提交下列申请材料(所有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供):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正反面必须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有照片的一面在上面,有效期的一面在下面,居中复印)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居中复印。)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证件照片

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按网上预约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四)对于具有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四种情形,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2019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逾期不予受理。

(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有关规定见司法部公告。

(六)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员应当在网上准确无误填写或核对17位或18位毕业证书编号。申请人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的,须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或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3份);

(二)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9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将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试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