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9-11-30  查看次数: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规范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原电监会25号令)修订工作,形成了《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9年12月28日前反馈国家能源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送至010-66023677,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uotao@nea.gov.cn,传真或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国家能源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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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